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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證據要求(Minimum Evidence Requirements)

本頁為面向稽核方與實作方的最低證據要求清單,依生命週期分組定義 MUST 級最低證據要求,用以支援可解釋性與證據就緒;不提供法律意見亦不保證合規。

準備或審查提交物時,請與 Evidence BundleValidator 一併使用本頁。

1) 申請(Request)

  • MUST 欄位:識別碼、時間戳記、執行者/角色、範圍(申請內容)、理由(rationale)。
  • MUST 關聯:審查及記錄使用的 EV 項須可引用申請 id。
  • 證明內容:使用在核准與實施前已申請並劃定範圍。

2) 審查 / 核准(Review / Approval)

  • MUST 欄位:識別碼、時間戳記、執行者/角色、決定(核准/拒絕/有條件)、範圍、理由、對申請的引用。
  • MUST 關聯:EV 及後續例外或更新須可引用審查 id。
  • 證明內容:在使用(或例外)前已進行規定的審查與核准。

3) 例外(Exception)

  • MUST 欄位:識別碼、時間戳記、範圍、到期(或截止日)、補償性控制、理由、對審查/申請的引用。
  • MUST 關聯:例外 → 補償性控制;例外 → 到期;例外 → 更新(再評估到期時)。
  • 證明內容:偏離有時限、具備補償性控制並與更新關聯。

4) 更新 / 再評估(Renewal / Re-evaluation)

  • MUST 欄位:識別碼、時間戳記、執行者/角色、決定(續期/撤銷/有條件)、對先前例外/申請/審查/EV 的引用。
  • MUST 關聯:更新引用被續期的例外或核准;EV 項可引用更新 id。
  • 證明內容:例外與核准依既定基準再評估並續期或撤銷。

5) 變更日誌(Change Log)

  • MUST 欄位:識別碼、時間戳記、執行者/角色、變更說明、引用(如受影響的 EV、申請、審查、例外、更新)。
  • MUST 關聯:變更日誌條目引用其修改或觸發的產物。
  • 證明內容:對套件或其內容的變更已記錄且可追溯。

6) 完整性與存取(Integrity & Access)

證據完整性與存取控制對稽核依賴至關重要。AIMO 不規定具體技術控制,採用方應文件化如何滿足這些預期。

存取控制指南

面向 指南
角色型存取 定義角色(如證據建立者、審查者、稽核員、管理員)並文件化誰可建立、讀取、更新或刪除證據。
最小權限 僅授予必要最小存取;寫入權限限於授權人員。
存取日誌 為稽核線索記錄存取事件(誰、何時、何事)。
職責分離 在可行範圍內將證據建立與核准角色分離。

保留指南

面向 指南
保留期 依法規要求與組織政策(如財務稽核 5–7 年)定義並文件化保留期。
保留排程 維護排程,說明保留哪些證據、保留多久、何時可處置。
訴訟保留 支援在訴訟或調查中暫停正常保留/刪除的流程。

不可竄改選項

選項 說明
密碼學雜湊 為證據檔案產生 SHA-256(或更強)雜湊;單獨儲存雜湊以供驗證。
WORM 儲存 對證據歸檔使用一次寫入多次讀取(WORM)儲存以防竄改。
僅附加日誌 使用僅附加稽核日誌進行變更追蹤。
數位簽章 對證據套件簽章以證明來源並偵測竄改。

稽核線索預期

要素 需文件化內容
變更日誌 記錄誰在何時因何變更了何內容(見 Change Log 生命週期群組)。
存取日誌 記錄誰在何時以何目的存取證據。
系統日誌 保留支援證據完整性主張的相關系統日誌(認證、授權)。
驗證記錄 文件化定期完整性驗證(雜湊核對、稽核審查)。

證明內容

  • 證據已保全:雜湊、WORM、簽章等完整性機制表明證據未被竄改。
  • 存取受控:存取日誌與角色定義表明誰有存取權及最小權限已落實。
  • 支援稽核依賴:綜合上述要素使稽核方對證據可靠性有信心。

建議運行設定

依風險承受度與法規要求選擇設定;僅為建議,非強制。

面向 輕量 標準 嚴格
用途 內部試點、低風險 AI 生產系統、中等風險 受監管產業、高風險 AI
保留期 1–2 年 5–7 年 7–10+ 年或法規最低
不可竄改 SHA-256 雜湊 SHA-256 + 僅附加日誌 WORM 儲存 + 數位簽章
存取控制 角色型(基礎) 角色型 + 存取日誌 職責分離 + 完整稽核線索
稽核線索 僅變更日誌 變更日誌 + 存取日誌 完整系統日誌 + 定期驗證
驗證頻率 依需求 月或持續
Validator 使用 選用 提交前必須 必須 + 自動化 CI 檢查

!!! note "保留期為示例" 所示保留期僅為示例。組織須依適用法律、契約、產業要求及內部政策決定保留期。

!!! tip "如何選擇" - 輕量:適用於實驗、內部工具或正式稽核可能性低的低風險情境。 - 標準:適用於多數生產部署,可能接受稽核但非持續。 - 嚴格:適用於受監管產業(金融、醫療、政府)或風險影響顯著的 AI 系統。

重要說明

本最低集支援可解釋性與證據就緒;本身不提供法律意見亦不保證合規。

套件結構與 TOC 見 Evidence Bundle;欄位級對齊見 EV Template 與 schemas。Log Schemas 為 Shadow AI 發現與代理活動證據的規範化日誌格式。

法規疊加(參考)

以下疊加描述在特定法規或採購情境中常被要求的額外證據,僅供參考;請將官方範本/清單原樣附於 EV Template 的 External Forms 節,並在 manifest 中以 logical_id 引用。

疊加 通常預期的額外產物 附於 設定(選用)
EU 高風險 風險管理、技術文件(Annex IV)、日誌、人類監督、透明性(Art 50)、事件通報 payload_index;Evidence Bundle + Annex IV 設定 eu_ai_act_annex_iv.jsoneu_ai_act_high_risk.json
EU GPAI CoP Model Documentation Form(透明性、著作權、安全與保障) External Forms;logical_id 如 GPAI_MODEL_DOC_FORM eu_gp_ai_cop.json
NIST GenAI GenAI 設定產物(模型適配、評估、監測) payload_index;change_log;External Forms / GenAI 記錄 nist_ai_600_1_genai.json
UK ATRS / 採購 ATRS 透明性記錄、課責負責人、採購評估說明 External Forms;Summary、review uk_atrs_procurement.json
JP 採購 政府 GenAI 採購清單、AI 商業指南清單 External Forms;logical_id 如 JP_PROCUREMENT_CHECKLIST jp_gov_genai_procurement.json

設定檔名格式為 coverage_map/profiles/<target>_<purpose>.json,均含 target_version。英國與日本見 Coverage Map — Procurement & Disclosure;EU 與 NIST 見 EU AI ActNIST AI RMF